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,总政宣传部文体局业务主管部门:
为了贯彻“落实排球项目奥运争光计划实施方案,进一步加大训练工作力度,提高训练质量,促进排球运动水平的提高” 的战略部署,促进青年排球运动员专项技术水平的提高,加大训练工作力度,提高训练质量,为一线队和各级国家队培养更多优秀后备人才。经研究,决定在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组织2008年全国青年女排集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训时间
200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。
二、参加集训单位
江苏、上海、天津、八一、浙江、辽宁、山东、河北青年女排。以上队伍必须参加集训,不参加集训的队伍将不允许参加2008年全国青年联赛。
三、组织机构
(一)集训领导小组
组 长:张蓉芳
副组长:蔡 毅、罗嗣华
成 员:于光岩、苏健武、黄奇山、赖亚文
(二)训练组人员
组 长:郑宗源
成 员:杜静华、连道明
四、经费
各参训队的旅差费、医疗费自理。伙食费按本单位伙食标准持单位证明进行交纳,不足部分由排球中心补贴。集训期间的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45元。
各队正式参加集训人员:领队1名、教练2名、医生1名、运动员12名、超编人员费用自理。
五、报名、报到
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运动队于2008年3月15日前向排球中心报名。
训练组于3月19日报到,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,若乘坐飞机,需征得排球中心同意。
运动队报到时间为3月20日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
联系人:赖亚文
电 话:(010)87183522
传 真:(010)87183522
邮 编:100763
地 址: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
(二)漳州体育训练基地
联系人:黄建进
电 话:(0596)2056705
传 真:(0596)2025971
邮 编:363000
地 址: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42号
七、其他
为了加强各队伍间的相互沟通、学习,提高教练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。在本次集训中要求各队教练员准备1~2篇理论讲稿,并在集训中安排理论交流活动。
二00八年三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