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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发《2008年安踏全国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》的通知
2008-01-11 09:52:00 中国排球协会

  各有关单位:

  现将《2008年安踏全国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》下发给你们,请通知运动队遵照执行。

  二OO八年一月七日

  2008年安踏全国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

  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
  (一)女子组:

  2008年3月6-12日在江苏太仓举行。

  (二)男子组:

  2008年3月20-26日在河南漯河举行。

  二、参赛单位

  (一)女子组(16队):

  天津、八一、上海、辽宁、四川、江苏、山东、浙江、河南、南部、北京、河北、福建、云南、广东、武汉体院。

  (二)男子组(16队):

  上海、辽宁、河南、江苏、八一、浙江、山东、四川、北京、湖北、河北、复旦、天津、广东、北航、福建。

  三、报名和报到

  (一)报名人数:

  每队可报领队1名、主教练1名、教练1名、助理教练1名、医生1名,运动员18名。各队须填写由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“B1”表(可以从www.cva.com.cn网址下载)一式两份(加盖公章)于赛前30天传真并寄交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。

  (二)报到:

  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。

  四、参赛资格:

  (一)参加比赛运动员资格的最后确认,需在比赛开始的24小时前,从第一次报名的18名运动员中最后确认12名运动员为参赛运动员,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更改;各队须填写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“B2”表(参赛确认名单)在赛前的资格审查时给予确认。

  (二)参加比赛的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是在中国排协注册的教练员、运动员,注册资格按中国排球协会注册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三)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。

  (四)参赛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、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。赛区管理委员会必须在资格审查时,审核健康证明、保险证明。不能提供健康证明、保险证明的参赛者,必须由其所代表的单位出具责任担保书。

  (五)医生应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,具有处理紧急内、外伤病的知识和能力。

  五、竞赛办法

  (一)第一阶段:16队分四组循环:(按联赛名次,蛇形编排进入各组或按其他方法进入各组)

  组别ABCD

  联赛名次1234

  联赛名次8765

  联赛名次9101112

  联赛名次16151413

  天数:3天

  轮次:3轮

  场次:4组×3轮×2场/组=24场

  (二)第二阶段:A、D组第一名、第二名为E组;

  B、C组第一名、第二名为F组;

  A、D组第三名、第四名为G组;

  B、C组第三名、第四名为H组。

  各组带第一阶段成绩进行单循环比赛。

  天数:2天

  轮次:2轮

  场次:4组×2轮×2场/组=16场

  (三)交叉赛:

  E1—F2

  E2—F1 胜队争夺第1、2名;负队争夺第3、4名

  E3—F4

  E4—F3 胜队争夺第5、6名;负队争夺第7、8名

  G1—H2

  G2—H1 胜队争夺第9、10名;负队争夺第11、12名

  G3—H4

  G4—H3 胜队争夺第13、14名;负队争夺第15、16名

  天数:1天

  轮次:1轮

  场次:1轮×8场=8场

  (四)决赛:

  天数:1天

  轮次:1轮

  场次:1轮×8场=8场

  (五)循环赛名次计算办法:

  1、每队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,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。

  2、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
  X(胜分总数)

  —————— =Z(值) 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
  Y(负分总数)

  3、如Z值仍相等,则采用:

  A(胜局总数)

  —————— =C(值) 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
  B(负局总数)

  4、如C值仍相等,则依据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最后名次。

  (六)规则、用球、服装:

  1、竞赛规则:执行《国际排联2005-2008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
  2、比赛用球:中国排球协会提供MIKASA排球。

  3、比赛服装:各队必须穿着2007-2008安踏全国排球联赛指定服装及有关装备,详见联赛技术手册有关规定。

  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  (一)获得总成绩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。

  (二)获得总成绩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励证书。

  (三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
  七、管理委员会

 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选派。

  八、裁判员

  (一)国家B级以上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选派。

  (二)裁判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。

  九、通讯联络

 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

  联系人:吕雅君

  电话:(010)87183523 传真:(010)67113931

  通讯地址: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:100763

  江苏太仓市体育局

  联系人:周敏

  电话:(0512)53504511、53952224 传真:(0512)53540922

  通讯地址:江苏太仓市上海西路7号 邮编:215400

  河南漯河市体育中心

  联系人:周小青

  电话:(0395)2936902 13949886369 传真:(0395)2936902

  通讯地址:漯河市长江路西段 邮编:462000

  十、伙食标准

  运动队正编人员每人每天向赛区交纳伙食费70元,超编人员按补充通知规定的标准交费。

  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。